任何人胆敢执迷不悟,继续战争,有一个算一个,格杀勿论~
但这么搞,就会陷入《死亡笔记》所探讨的“正义悖论”:
以不经公审的私刑,处决我自认为有罪的人,是否算正义?也就是不经程序正义的实质正义,是否真靠得住?
我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给全人类带来自由平等和平繁荣,但我采用的手段却是威胁他人性命的暴力,以及剥夺他人自由与平等的独裁暴政,是否算正义?
我不具备全知全能视角,却拥有全人类生杀大权,由于权力不收任何制约,我如何确保自己不会随心所欲,滥杀无辜?又如何判断自己的想法是否真的有利于全人类利益?
又是否会为了明面上伟光正的“追求全人类长远共同利益”的目标,一边自我安慰,一百年肆无忌惮侵害眼前每一个人类个体的利益呢?(爱人类却不爱人)
我最近在看《大明王朝1566》的长篇解读,里面的嘉靖帝心系九州万方,却丝毫不在意一县几十万百姓死活,这是真爱民吗?
出于对我本人拥有超能力的不信任,我又YY出了第二个改造世界的梦想:
我拥有直接制定法条的能力,“系统”自动执行,和名字被写上死亡笔记的人一样,违者立刻心脏暴毙(心源性猝死)!
比如说,故意杀人者,在对方被杀死的那一刻,就会 心脏暴毙
抢劫、强奸、偷窃、诈骗、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人致人重伤或残疾、故意纵火、投毒、恐袭、劫持人质、行贿、受贿、贪污、贩毒、人口买卖……任何人做出这些严重犯罪行为的那一瞬间,统统 心脏暴毙
比如你只要敢故意杀人,哪怕服从上级命令,也必死无疑,自然没任何士兵敢上前线杀敌,所有战争自动停止
哪怕真有人不怕死,在他犯事的那一瞬间,也会死亡,无法持续危害社会
劫持人质的把刀架在人质脖子上的那一刻,他就死了,人质自然安全
在一切人类社会无法容忍的严重犯罪行为统统判处死刑瞬间执行的环境下,社会会变得非常和谐,人人都有安全感
只要不是主观故意+已经或必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犯罪行为,其他小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酗酒斗殴但没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开车意外撞死人之类的,还是交由司法机关,根据常规法律审判定罪处罚,避免法律太过严苛
小孩子打闹,可能玩狠了一个小孩把另一个推倒受伤了,总不能因此就把小孩赐死吧?
再比如家暴,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之前,也不适合把施暴一方直接赐死,总不能丈夫情绪上头打了妻子一个耳光或反过来妻子打了丈夫一个耳光,就直接赐死吧?
那我打儿子屁股怎么说,是不是也要赐死?
人命关天,执行死刑的法律,还是需要预留一定容错空间
OK,这样执行一段时间,全民都意识到绝不能犯任何严重犯罪行为,有了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下一步就是全面开放,给人民充分自由
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一切 户籍制度、国境线、护照、签证,允许全人类在宇宙中的任何非私人领地内自由迁徙活动
取消一切贸易关税壁垒,任何地区生产的任何商品在任何地区销售均零关税
取消各国政府,统一设计地球联邦政府,地球联邦议会,地球联邦法院,制定地球联邦宪法,并其他一切法律法规,所有法律适用范围为全人类和全宇宙